2007年9月,以原蘭州人民廣播電台、蘭州電視台為主體,組建蘭州市廣播電視總台,同時保留蘭州人民廣播電台、蘭州電視台呼號。市廣電總台是市委、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,實行黨委領導下的總台長負責制。總台內設黨政辦公室、新聞協調中心、人力資源管理中心、技術中心、經營管理中心、衛視節目落地辦公室、財務核算中心、物業管理中心(保衛處)八個機構,下屬三個廣播頻率、三個電視頻道:新聞綜合頻率、交通音樂頻率、生活文藝頻率、新聞綜合頻道、生活經濟頻道、文旅頻道。